7月26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针对以往登记工作中存在群众反复跑路、前置环节多、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多措并举抓好窗口作风专项整治工作。
精简申请程序及材料。在受理商品房预告、预告抵押登记时,完成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的面签工作;同时,商品房及小区办理首次、转移登记以及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时,将开发商和金融机构的证照等通过信息进行确认备案,已报备的,在办理相关登记时不再需要重复提交。
优化权籍调查。对已取得不动产证书的房屋、一次性开发建设完工的城镇住宅小区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再做权籍调查。
对继承登记不做强制性公证要求,充分尊重申请人意愿,由全部继承人到登记窗口办理。
压缩办理时限。经过多次提速,将国家规定的30天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为:首次、转移和变更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