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身陷工伤、道路交通事故等纠纷,有人在医院发放小广告,打着“法律咨询”“打官司包赢”旗号来帮忙时,小心,你可能被“司法黄牛”盯上了。
近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多起咨询高额风险代理的案件,案件的背后竟然是“司法黄牛”的套路。黄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邵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黄某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有“律师”贴心为他讲解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知识,同时利用其对赔偿标准、鉴定流程、诉讼程序等不熟悉的弱点,承诺先打官司后付钱,诓骗黄某签订代理费标的额高达30%的风险代理合同。黄某意识到“受骗”后,找到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寻求帮助。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征求双方意见,积极调解此案很快达成一致协议,黄某顺利收到人民调解协议书。
有偿法律服务应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司法黄牛”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我市法律服务市场,也损害了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司法公信力。为避免“司法黄牛”钻空子,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前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联系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向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寻求法律服务帮助;也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立足本市实际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汤思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