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县食药监局收到了一面绣有“稽查依法,监督循规”的锦旗。新市镇两老人感谢他们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努力。
原来,6月18日,李、王两阿姨因商家夸大宣传误导,购买了1280元的保健品,发现上当后,二人多次上门,要求退货,商家拒不理睬。
20日,她们到县食药监局投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按程序为她们办理了投诉举报登记受理。考虑老人心情迫切,投诉举报中心立即办理交办手续,进入处理流程,执法人员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为她们处理到位。经县食药监稽查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商家在规定时限内向李阿姨和王阿姨退回了全部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