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县食药监局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暨回收药品专项整治会议,并聘用了4名“社会监督员”。
此次聘用的4名“社会监督员”均是我县医药物资协会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法律政策水平及较强的规范经营意识,对行业管理熟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社会责任感和公益事业心强。
“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2年,根据工作表现聘任机关可随时更换,期满自然解聘。
据该局副局长刘全利介绍,聘用 “社会监督员”,能够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拓宽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延伸监管触角,及时发现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提升药品安全预防能力,有助于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县域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