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我市下拨专项资金,对2021年度符合第二批认定类政策项目的2家旅游企业兑现惠企奖励资金,共计250万元。其中,太子山生态旅游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获得奖励资金200万元,花台山国家3A级旅游景区获得奖励资金50万元。
此次奖励是《京山市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以来兑现的首次品牌创建奖励,市文旅、市财政部门严格落实“5+5”办理模式,在10个工作日之前办理完毕。另外,荆门市还将奖励太子山生态旅游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资金50万元,奖励资金达到300万元。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突破口,突出旅游品牌创建,打造全域“硬核”优势。在2018年出台了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引进由投资方自主创建并首次获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由投资方自主创建并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酒店,给予扶持奖励。2020年,我市制定了A级村庄景区品牌标准,出台了创建A级村庄景区行动方案,对成功创建3A级、2A级村庄景区的主体,分别给予奖励资金。今年,我市出台了扶持乡村民宿发展奖励办法,对达到乡村民宿评定标准甲级、乙级、丙级的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
(李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