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
京山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京山市环境监测站楼顶,对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
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11月,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30天,优良率为86.7%。其中达到“优”的天数为6天,占20.0 %;达到 “良”的天数为20天,占66.7%;“轻度污染”的天数为3天,占10.0%;“重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占3.3%。本月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78ug/m3和46ug/m3。
截止到11月,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70ug/m3和39ug/m3,优良率为82.7%。
二、县级饮用水源
根据《2018年京山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京环(2018)25号]要求,京山市环境监测站对惠亭水库水质进行了例行监测,监测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24项,根据《湖北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鄂环办[2012]329号)要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
11月,惠亭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要求,水质状况为“优”。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1、国控断面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6号)要求,京山河邓李港从2017年10月份开始开展采测分离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菌群外23项。
根据国家反馈的2018年11月采测分离数据,京山河邓李港断面水质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Ⅱ类。截止到11月,京山河邓李港水质达到考核目标Ⅲ类标准要求。
2、出境考核断面
京山市有地表水出境考核断面4个,即京山河邓李港、大富水河马店村一组,漳河仁和村六组、司马河竹园闸。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三项,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
根据国家反馈2018年11月采测分离数据,京山河邓李港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Ⅱ类。截止到11月,京山河邓李港水质达到考核目标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反馈的2018年11月监测数据,司马河竹园闸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Ⅲ类。截止到11月,司马河竹园闸水质达到考核目标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我站2018年11月监测数据,大富水河马店村一组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Ⅱ类;漳河仁和村六组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Ⅱ类。截止到11月,大富水河马店村一组、漳河仁和村六组水质达到考核目标Ⅲ类标准要求。
四、降尘
11月,京山市新市城区降尘监测结果为2.0吨/平方公里·月,与上月相比,下降1.6吨/平方公里·月。
五、降水
11月,京山市新市城区共降水7次,pH值范围为6.12-6.57,远大于5.6酸雨值的限值,无酸雨情况发生;其它项目的测值也能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