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经济调控;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市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选择重点行业单位,于2018年6月至8月分别对京山市第五高级中学、京山市东方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京山南强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2017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在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并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被检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监督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工作中,累计发现会计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的违纪违规金额11.46万元,其中:审批手续不齐全和附件不齐全的会计原始8张,金额计10.02万元;白条列支劳务费的会计原始凭证不合规1张,金额1.44万元。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会计原始凭证不合规。如有的单位以自制的工资表(白条)为依据,支付并报销列支物业管理聘请临时人员的劳务工资,未按规向劳务提供方取得合规税务发票。二是会计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手续不完备。如有的单位报销列支购置办公用品及耗材、印刷品支出无购物明细清单及验收手续附件资料;有的单位报销列支办公用品购置支出税务发票无经手人签字、无事由说明、无领导签批手续;有的单位报销列支公务车辆维修费支出,无维修方出具的维修费清单附件佐证,缺乏真实性。不符合《税收征管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的有关规定。
二、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均按处理决定书要求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了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
特此公告。
京山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