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环境质量
1、城市空气质量
京山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京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楼顶,对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
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8月,京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其中达到“优”的天数为16天,占51.61%;达到“良”的天数为15天,占48.39%。首要污染物为O3的有13天,占86.7%;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有2天,占13.3%。
本月 PM2.5均值为19ug/m3, PM10均值为37ug/m3,O3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为122ug/m3, NO2均值为11ug/m3,SO2均值为7ug/m3,CO第95百分位数为1.1mg/m3,。
截止到8月31日,PM2.5、PM10均值分别为34ug/m3和65ug/m3,优良率为90.4%;去年同期,PM2.5、PM10均值分别为33ug/m3和59ug/m3,优良率为93.1%。
2、降水
8月,京山市新市城区共降水8次,总降水量为98.8mm;pH值为6.13~6.84,无酸雨情况发生。
3、降尘
8月,京山市新市城区降尘监测结果为2.1吨/平方公里·月,与上月比较下降0.8吨/平方公里·月;与去年同期比较下降0.7吨/平方公里·月。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1、国控断面
我市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为京山河邓李港、安陆桑树、田店泵站、天门河拖市(共同考核断面),根据国家反馈的2021年8月采测分离数据,京山河邓李港、安陆桑树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田店泵站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优”,天门河拖市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轻度污染”。与上月相比,安陆桑树断面水质略有下降,其它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安陆桑树、天门河拖市断面水质有所下降,其它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截止到8月,京山市4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Ⅲ类标准要求。
2、省控湖库断面
我市省控湖库断面有2个:惠亭水库和高关水库。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电导率、浊度、电导率、透明度、叶绿素a等29项,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
根据荆门监测中心反馈的2021年8月监测数据:高关水库测点所测项目全部达标,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优”;惠亭水库测点所测项目全部达标,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
3、考核断面
我市有地表水考核断面4个,即京山河邓李港、大富水河马店村一组,漳河仁和村六组、司马河竹园闸。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三项,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评价方法为每月进行评价。
根据国家反馈2021年8月采测分离数据,京山河邓李港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Ⅲ类;
根据荆门监测中心反馈的2021年8月监测数据,司马河竹园闸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Ⅲ类;
根据我站2021年8月监测数据,大富水河马店村一组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Ⅱ类;漳河仁和村六组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Ⅱ类;
截止至8月,跨界考核断面监测32次,达标31次,达标率为96.9%。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
按照《2021年京山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京环(2021)6号]要求,京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每年7~8月对惠亭水库、八字门水库水质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项。根据《湖北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鄂环办[2012]329号)要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或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
8月,我市县级饮用水源地所测项目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惠亭水库、八字门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优”,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三)县域地表水
京山市县域地表水监测断面为:京山河邓李港、司马河竹园闸、田店泵站、安陆桑树、惠亭水库、八字门水库。京山河邓李港、田店泵站、安陆桑树由国家组织监测,司马河竹园闸由荆门监测中心组织监测。惠亭水库、八字门水库由京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国控省控点位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
根据国家反馈的2021年8月采测分离数据,京山河邓李港、安陆桑树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田店泵站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优”;
根据荆门监测中心反馈的2021年8月监测数据,司马河竹园闸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
(四)水功能区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京山市共有6个水功能区监测站点,分别为:京山河邓李港、天门河拖市、安陆桑树、惠亭水库、高关水库、八字门水库。水功能区监测为省级事权,荆门监测中心开展监测。监测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4项指标,每月监测一次。
根据荆门监测中心反馈的2021年8月监测数据,京山河邓李港、惠亭水库、安陆桑树、天门河拖市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高关水库、八字门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优”。
三、生态环境及其他专项监测
(一)农村环境质量
⑴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有3个,分别为绿林镇向集村、新市街道胜境村、石龙镇张湾村,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监测结果显示:我市3季度农村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与去年同期持平。
⑵农村县域河流湖库
我市农村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断面共7个:入境断面(京山河花石岩村三组)、出境断面(京山河邓李港)、湖库断面(惠亭水库)、种植业流失断面(大富水河马店村一组)、养殖业污染控制断面(司马河竹园闸)及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小富水河胜境村七组)。其中:出入境、湖库断面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 1中 24 项基本项目;其余断面监测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7项指标。
监测结果显示:3季度农村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京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我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4个监测点位进行了例行监测:京山生态环境监测站(1类区)、京山市精神病院(原妇幼保健院)(2类区)、湖北京山潭龙石材有限公司(3类区)、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京山分局(轻机大道226号)(4类区),每个点位监测24小时的连续等效A声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2、3、4类标准评价。
3季度,京山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昼、夜间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标准要求。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