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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为“创城”保驾护航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31    【字体: 】      
京山市司法局  谢经勇
  华中翡翠,仙境畅享,画山绣水多娇;赤血春花,人文崇尚,多有宛虹绽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京山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薪火相传的文明基因。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顺势而为,开启京山“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这是增强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和热切企盼。而文明、卫生、森林城市建设的核心在于人们良好生活习惯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只有通过营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让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学法用法,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文化,让法治与文明同行,才能确保我市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有序发展,进而顺利实现“创城”的工作目标。
  京山司法局作为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将紧紧围绕营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提升京山市民的法治思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尽职尽责、持续发力。
  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当坚持以法为要,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离不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畏艰难困苦的城市管理者的付出和努力以及一流的城市管理水平,为此必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一方面,通过培训学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今年,我局将“创城”工作纳入法治宣传重点内容,组织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等15个行政执法单位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委党校有序开展“普法大讲堂”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开展理论辅导,有效促进行政执法理论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二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依法依规履职。当前,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市直单位已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法律顾问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效,在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使用、管理、聘用、考核等制度上仍有待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仍有待加强。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络、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宣传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法律顾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管理、考核,建立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法律顾问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引导法律顾问积极介入政府各类法律事务,以保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将“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行政程序全过程,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把“三项制度”的推行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底法治建设考评内容,同时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通过督查发现问题,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推行“三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工作推进不及时、不落实的,督促及时整改,对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依纪依法问责,通过责任倒逼,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
  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当弘扬法治文化,培育良好社会规范。一是瞄准“两类人员”,引导违法者角色蜕变。一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人群,只有摸清“两类人员”的底数、思想和行为动向,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才能降低再犯罪风险。当前,我局已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划分,完善现场处置、协调联络、处突保障等工作预案,初步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处突程序和应急对策”专题培训方案,通过不定期走访排查,针对“两类人员”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生活困难等问题,开展形势研判,落实帮扶教育措施,并由责任股室负责主动联系监狱、看守所,准确掌握已衔接安置帮教对象基础数据。同时,定期开展“两类人员”教育帮扶工作,促进“两类人员”树立守法意识,养成良好习惯,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快速融入社会生活,最大限度实现“违法者”向“守法者”、“底线安全”向“治本安全”的转变。二是实施“三小工程”,厚植群众法治信仰。为扩大普法受众面、扩宽宣传方式和渠道,近年来,我局着力打造具有京山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在各镇(区、街道)全面实施“三小”法治宣传工程,即以司法所为阵地开设普法小课堂,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建成普法小广场,以手机为媒介传播普法小视频,让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和休闲娱乐中品味法治文化、感受法治力量。当前我市新市街道四岭村已获批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村,新市街道城畈社区人民广场、石龙镇陈湾村被评选为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接下来,我们将加强统筹谋划,强化“三小工程”落地落实,全力推进京山市委党校、新市街道四岭村、石龙镇陈湾村等地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及创建工作,在各镇(区、街道)重点开展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等创建工作,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多点绽放,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三是开启“四方联动”,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青年一代是“创城”的重要参与者,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提出的希望和要求。我局将加强与教育局、团市委及司法部门的联系,“四方联动”指导各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全市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并选派公检法司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定期为学生们授课。立足青少年心理特征和学法需求,丰富学习方式和内容,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集中展播普法小故事,以实际案例解说法律知识;推出法治情景剧、安全演练等普法模式,通过互动式参与,让青少年“身临其境”感受法治的权威和尊严;组织“红领巾”交通文明岗等法治实践活动,提升青少年参与普法积极性,帮助青少年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形成良好行为习惯。
  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当践行“枫桥经验”,奏响平安和谐之歌。一是资源下沉,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近年来,我局着手整合司法行政的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实现了由分散提供法律服务向集中、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的转变,由提供单一的法律服务向提供综合性、多功能法律服务转变。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推进硬件、人才、资源“再下沉”,依托各司法所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调解室”沿街落地、标识醒目和功能分区,方便群众辨识。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选调优秀律师组建“农村法律顾问律师团”,让律师扎根基层,走进群众,帮助各村(居)起草修改村规民约、法律文书,指导规范合同签订,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参与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最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基层扎根、在基层优化,有效补足城乡法律资源不均的短板,着力打造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二是总结推广,培育壮大专职调解队伍。当前,全市15个镇(区、街道)、349个村、27个居委会及市行业部门和部分企业共成立了40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调解员1821人,基本形成了纵横结合、全方位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但随着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维稳促和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凸现,同时面临着职业规范、身份中立、技能专业、选择优先等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去年以来,我局探索建立专职人民调解模式,在新市司法所设立严道美专职调解工作室,以“大道之行,和谐为美”为工作理念,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受到省、市领导肯定和镇区群众的好评。在永兴街道针对辖区征地拆迁任务重、矛盾多的问题,返聘一名经验丰富、热衷调解工作的退休人员张中山,设立张中山调解工作室,成为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基于以上经验,我局将进一步推广建立专职化调解队伍,强化管理培训,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调解升级,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按照党委领导、司法指导、多部门联动的原则,我局建成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截止6月底,中心已接待群众58批次,接收法院、信访等部门移交的调解案件31件,调解成功15件,正在办理7件,不符合办理条件退回9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初步形成。下一步将针对矛盾纠纷多发突发领域,筹备成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金融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房屋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和民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四个行业调委会。同时着手推动市人民调解协会创建工作,完成建章立制,实行协会管理各类调委会。从调解组织结构、调解工作规范、调解员队伍管理等各方面逐步规范,让调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的工作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任重道远,维护社会稳定使命在肩。京山司法局将在建设更好水平的平安京山、文明京山、生态京山征程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积极作用,主动扛起创城的政治责任,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政治担当和职责使命奋力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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