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成丽平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满足65万京山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强烈期盼的重要民生实事,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人大干部,我们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创城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履职尽责。同时,作为市民中的普通一员,我们也有义务、有责任积极参与,为创城工作身体力行、献计出力。
一是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涉及内容广,内涵丰富,我们首先要认真领会,消化吸收。要深入研读市委书记刘启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下发的各类文件,明确创建工作内容、部署安排、推进措施,并积极向基层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以及广大市民宣传创城工作,动员和引导他们知晓创城、拥护创城、参与创城,把他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城”的工作上来,凝聚起“创城”的共识。
二是要积极参与,认真践行。要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弘扬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个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文明素养。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主动参加每周五机关组织的包联小区和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服从工作安排,帮助社区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按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做遵纪守法的示范,做文明出行的榜样,做社会公德的模范,做绿色低碳的引领,做爱国卫生的先锋。
三是要立足岗位,倾心助力。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况、找准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参与和服务创城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要大力宣传全市各地人大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各级代表在“创城”先进典型,营造全市人大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舆论氛围。
四是勇于担责,强化监督。作为一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要带头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要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围绕“创城”工作的系列监督活动。要深入选区,动员和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平台,进一步拓展和畅通“家”“站”收集、整理、转办代表意见建议的渠道,对创建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督办解决,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