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上,雁门口镇瓦庙村乡村公路上,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百子桥救护点迎来了一位重要的“客人”:一只受伤的猫头鹰。
当晚8点半,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救助电话,称温泉派出所有人送来一只鸟,疑似猫头鹰,可能受伤,亟待救助。该站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前往查看,确认是一只猫头鹰幼鸟。需要紧急救助,不能延误!
救护点负责人立即对猫头鹰全面检查,杀菌、清理伤口,随即,喂食喂水一番操作,猫头鹰渐渐有了精神,主动配合喂食。将其与前几天送过来救助的一只猫头鹰幼鸟放在一起比对,不免让人怀疑它们可能曾经是同一窝里的“难兄难弟”。
最近半个多月,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接到多次救助电话,市野保站工作人员不分白昼黑夜出动,救助工作虽然辛苦,但该站工作人员没有怨言,一如既往,坚持不懈。正如该站负责人饶斌所言:野生动物救护是一项神圣工作,是在做慈善。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此,我们呼吁全社会公众应当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果发现野生动物受伤或者发病,应该及时联系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帮助它们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最大限度减少因救治不及时造成的死亡。同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不人为干预、刻意改变它们的生存、生活方式。
(饶斌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