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京山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以方便群众为导向,积极实施各项减证便民举措,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作为“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先行试点地区,京山按照省市各级改革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持续提升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简化申请材料实现“简“字。京山全面实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用书面承诺方式代替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解决不动产继承登记取证难、办理难等问题。目前办理的15宗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既保障被继承人合法权益,又使继承人顺利办理继承登记手续,节约了办事时间和成本,受到群众高度认可。
精减查验环节突出“精”字。法定继承登记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场申请即可依法办理登记,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也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遗嘱继承或受遗赠登记时,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场确认遗嘱或遗赠材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也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
优化登记流程强调“优”字。京山在专门设立非公证继承登记服务窗口,专窗、专人、专办,有效提升服务便捷度和办理效率,相关手续30分钟内即可办结。同时,将不动产权继承公示前置,公示期与审核期并行计算,待公示期满且无争议的,由专窗工作人员出具不动产证书并通过邮寄方式快递到家,减少群众跑动。
下一步,京山将继续探索简化第二顺位继承等各类型非公证继承手续,通过实践推动进一步“减材料、优流程”,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黄徐 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