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部门动态 > 其他部门 >
我市开展医保新规专题学习活动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02    【字体: 】      0

为保障2026年4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秩序,压实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今年4月以来,市医保局组织全市169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新规专题学习培训,扎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屏障。

《实施细则》作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制度依据,明确了基金使用规范、违规认定标准及监管处置细则,是规范医药服务、防范基金流失的重要标尺。此次学习聚焦行业高频违规问题,梳理核心条款与合规红线,采取集中培训、自主学习、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模式,指导各定点机构精准把握政策标准,明晰合规履职边界。

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响应、全员参与,由负责人带头研学,组织医护、医保结算、药房等一线工作人员逐条研读新规。对照细则全面排查诊疗服务、医保结算、药品管理等重点环节风险隐患,主动整改日常不规范操作。通过全覆盖学习培训,从业人员合规意识、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切实做到知规守规、依规执业。

本次专题学习夯实了全市医保行业合规经营根基,营造了自查自纠、严守底线的良好行业氛围,为医保基金规范化、常态化监管工作筑牢基础。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深化医保新规宣传解读和常态化业务指导,依托自查自纠、日常稽核、专项检查等监管举措,推动医保新规落地落细,持续提升基金规范化治理水平,全力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李上海)

编辑: 滕腾【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关注京山市全媒体矩阵

默认标题__2025-01-26+09_47_50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中国长安网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101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742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