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部门动态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巧用调解法化解政采矛盾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清青   发布时间:2023-08-11    【字体: 】      

   “真的非常感谢调解组的尽心调解,避免了一场误会,及时化解了矛盾,节省了人力、物力,让我们能安心接下来的政府采购流程。”京山市湖北紫来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近日,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线上接到一起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矛盾的投诉,随后,市财政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投诉纠纷调解小组进行分析研判,认为可以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于是迅速联系该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意向后,决定组织诉前调解工作。经充分沟通协商、释疑解惑后,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并签订政府采购诉前调解协议书,投诉公司在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线上申请撤销投诉。京山市财政局从收到投诉书到调解成功,仅用了3天时间。

  据了解,这是京山市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后的首个成功调解案例。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是今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京山市财政局以此为切入口,在积极拓展线上质疑投诉渠道的同时,同步探索调解、约谈等诉前解决机制,最大程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营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下一步,京山市财政局将按照“依法依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坚持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对政府采购领域质疑投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将属于调解范畴内的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初期,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王清青)

编辑: 王静【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京山市电视台、今日京山官方微信

wx2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002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