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16.59万元,符合垫付条件的垫付申请37件。其中,垫付抢救费30件86.67万元,垫付丧葬费7件29.92万元。
据悉,为优化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机制,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监管作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结合市情制定相关优化措施,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扶危救急作用。
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市路救网点进一步完善垫付、追偿实务规程,优化申请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明确审核规则,保障垫付精准及时;优化道路救助基金综合管理平台,缩短救助基金从受理申请到垫付资金到账平均时间到2个工作日内;强化政策宣传、信息沟通和主动服务,实现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垫付率达到100%。
健全信息共享,提高履职能力。市交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时效向路救网点开具垫付通知,进行救助基金政策宣传,重点加强处警人员相关政策培训;市各医疗机构落实好“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机制,简化相关医疗单据、资料提供程序,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市法院负责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救助基金追偿案件;市财政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并用好日常协调沟通机制,加快争议协调进度,加强对路救网点监管和绩效考评,发挥好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更充分更精准地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监督和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确保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平均时间缩短到2个工作日以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机制切实得到优化。
(董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