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对一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支持起诉,为农民工提供了有质量有温度的检察服务。同时,针对劳务纠纷发生的缘由,该院联合市法院,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关怀。
今年5月,市检察院在走访中了解到,农民工曾某某在京山某公司务工期间,该公司未与曾某某签订劳务合同。在工资结算时,该公司提出曾某某务工时间不足两个月,应按短期工工资标准结算。曾某某与该公司因工资报酬各持一词,发生劳资纠纷并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该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开展调查取证,调阅案件相关证据。经查,曾某某虽务工时间不足两个月,但该公司未与曾某某签订劳务合同,也未能及时与曾某某结清劳动报酬,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曾某某身居农村,其家属年初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曾某某的打工收入是整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且法律知识不足,缺乏诉讼能力,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该院遂依职权受理立案支持起诉,向市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
针对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该院与市法院联合上门,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建议企业规范用工制度,依法合理签订用工协议,并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他人暴力讨债的问题提供法律援助,企业深表感谢。
(吴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