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市司法所联合新市街道办、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尾水田纠纷引发的持续上访事件。
村民表示,村水源池塘内长年养鱼,该鱼塘主人为了保鱼不让放水灌溉农田,每当天旱年景时,村民的尾水田无法充足供水。于是向村委会反映情况,他认为鱼塘主人是村干部的叔叔,村干部不主持公道,有包庇的嫌疑。
新市司法所调解员首先前往现场查看具体情况,村干部称平时放水是正常的,也安排调解员见证了放水的过程,不存在村民所说的情况。但该村民认为自己的尾水田无法充足供水就是受此影响,村干部有失公正,态度恶劣。因此,双方各执一词,纠纷持续至今,村民也因此事多次上访,一直未能解决。
新市司法所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交心谈心,向双方说明水源池塘的重要性,农田灌溉是第一位的,不管是养的什么鱼,必须首先保证农田用水,不能让农田受干旱,村民想要的是村干部处理事情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调解员一方面给村干部做工作,让村干部当面给村民道歉,并明确后期的办事态度;一方面给村民做工作,让村民放下心结,观察村干部的后期表现。
经过调解员不懈努力,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村干部同意当面向该村民道歉,并承诺拿出具体方案,把工作落到实处,首先保障村民农田用水,避免发生村尾水田供水不足的问题。村民当即接受了道歉,并保证不再因此事上访。至此,这起多次上访的纠纷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虽然一户村民的尾水田供水问题算不上大事,但是新市司法所一直秉持“群众之事无小事”的调解理念,凡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不管事情大小,一旦遇到,总会想方设法尽力进行调解,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高效快速解民忧,联合调解暖民心。下一步,新市司法所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探索和创新化解纠纷工作法,不断推动纠纷调处工作取得成效,为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谭敏 张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