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水库和万方大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水库和万方大堰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清全市水库和万方大堰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全市水库和万方大堰安全。
《通知》要求,对全市水库和万方大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水质是否达标,各类领导岗位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按规范制定完善水利工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应急抢险预案(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是否有影响水库和万方大堰行洪的临时建筑、河道堆积物、拦汊筑坝、溢洪道拦筑子埂、设置拦鱼网等,是否按要求储备和补充防汛抢险物料,是否按照规程要求蓄水。
《通知》强调,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实行台账管理,决不能让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决不能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全市各水库、万方大堰等水域所在的镇(街道、区)要切实履责,组织专班开展巡查、劝导。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设立“水深危险,严禁戏水”“坡陡岸滑,请勿垂钓”等警示标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大中型水库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宣传,坚决遏制溺水亡人事故发生。(黄雅黎 杨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