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京山市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市补贴范围是全市范围内2021年实际种植小麦、稻谷的生产者,具体补贴对象为家庭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组织(包括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据实核定小麦、稻谷实际种植面积,按照“谁种植谁得补贴”的原则,补贴面积不得超过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或土地流转面积的2倍。
《方案》对补贴面积申报、核实、确认,补贴资金分解、公示、发放、支取等工作流程,以及各镇(街道、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职责予以明确。《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种粮生产者的小麦、稻谷实际播种面积等基础信息的统计、核实、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落实好补贴政策宣传与政务公开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及各镇(街道、区)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的日常工作监管,对补贴面积申报、审核及补贴资金发放、资料归档、信息报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分别设立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咨询监督电话(市农业农村局:7221117,市财政局:7226757),接受社会及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黄雅黎 杨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