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讲解,我满足享受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请问办理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税务部门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我们报送资料,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在京山市步行街爱玛爱月子会所,税务干部们耐心为“宝妈”讲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为她们送上最新个税优惠政策礼包。
近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发布,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为确保最新个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帮助“有宝家庭”应享尽享政策红利,京山市税务局开展以“关爱宝妈行”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活动,组织“青年税宣队”深入医院、育儿中心等“宝妈”聚集场所,精准宣传辅导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新政,详细解读政策适用范围、扣除标准、起算时间等重点难点,对个人所得税APP中婴幼儿身份信息填报等环节进行示范操作,并开展互动答疑,获得了广泛关注。
据悉,目前全市已有500余户“有宝家庭”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一步,该局将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拓宽政策宣传渠道,紧扣纳税人关注的涉税热点资讯,开展宣传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重点场所等活动,确保将最新个税“红包”政策及时送达每一户“有宝家庭”。
(文/湖北日报通讯员 段吴越 图/朱望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