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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京山法院快速办理一起涉传销行政案件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袁超一、陈吉明   发布时间:2022-04-21    【字体: 】      

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陈吉明)4月11日受理、12日审理、13日执行到位……近日,京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快速审理了一起涉嫌传销的行政案件。判决次日,涉案公司即将罚没款共计1300余万元支付给京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始取得某APP的全部权利。同月,该公司启用网站域名,开始运行该APP。在该APP的商城购物,必须注册成为会员,会员从低到高分为淘客、初级服务商、中级服务商、高级服务商、城市合伙人5个级别,会员注册时需扫描推荐人的邀请码才能加入,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形成上下线关系,多层会员组成太阳线型层级结构。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开发管理软件,制定经营模式,进行项目宣传,对商品价格、进货渠道和会员资金进行集中管控,对注册会员进行层级管理,实施团队计酬,是传销行为的发起、组织、策划和管理者,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于2022年1月26日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相关账户予以司法冻结。并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该公司不服,于4月11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月12日,京山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京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的违法所得1149.271万元及罚款169万元,罚没款共计1318.271万元。此款已于2022年4月13日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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