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外媒京山 >
【中新网】京山市“流动仲裁庭”走进企业送服务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雪纯   发布时间:2022-07-01    【字体: 】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30日电 (王雪纯)“感谢你们专门到企业来开庭,我们不用来回跑了,真心感谢你们上门服务。”近日,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感激地说道。

  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有90多名职工因补缴社保需重新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由于涉及人数众多,企业员工前来仲裁庭处理十分不便。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活动,仲裁委决定以“流动仲裁庭”的方式到企业开展现场庭审。

  京山市仲裁院院长带领两名相关工作人员前往京兰水泥,开展信息核对、工资原始凭证核查等工作。经过两个半小时庭审与耐心细致的释法、普法等工作,90余名企业职工的劳保问题得到解决,并于当天在庭审记录上签字、签收相关仲裁文书。庭审活动结束后,仲裁员向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普及相关法律常识,为企业提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和举措,指导劳动者依法、及时、理性维护自身的权益。

  据了解,6月份以来,京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主动将“坐等办案”变为“流动庭审”,通过以案释法、以审普法、现场答疑等,收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编辑: 王静【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关注京山市全媒体矩阵

默认标题__2025-01-26+09_47_50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101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