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孙晓宇)“杨集镇无职党员涂某,因未办理林木采伐相关许可证,擅自滥伐他人承包山地马尾松10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受到行政处罚,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京山市纪委监委印发通报了一批涉及滥伐林木、秸秆禁烧等环保领域典型案例,要求以案为戒、警钟长鸣,通过强有力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环保责任意识,扎实守护好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年来,京山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国之大者”,围绕“生态立市”发展定位,加强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的监督检查。京山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京山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了问题线索互移工作机制,对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线索进行“点对点”交办,加大查处力度,共同护航绿色发展。
为提升监督质效,该市纪委监委整合“室组地”力量组建联合督查小组,通过实地查看、谈话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严肃查处涉事单位在生态环保领域中失职失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力、降低标准等问题,跟进监督铁腕护“绿”。“针对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近期通报的我市乡村出现疑似火点、黑斑线索,我们迅速组织调查核实,从严问责。”联合督查小组负责人表示,针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仅去年,京山市环保利剑频频出鞘。联合督查小组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矿山整治、生态环境恢复、林地资源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生态环保领域开展了多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以强有力的监督,在推动京山市构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沿江“生态客厅”上不断发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该市先后斩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湖北省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目前,京山市正在建设‘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发展先行区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市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力度和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为‘两区’创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