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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京山市雁门口法庭“零成本”化解企业合同纠纷
来源:中新网   作者:蓝耘   发布时间:2023-05-09    【字体: 】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8日电 (蓝耘)“谢谢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帮我们成功解决了纠纷,保住了订单。”5月3日,京山市雁门口法庭法官汪烊收到了来自某企业的一条感谢短信。近日,雁门口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为辖区企业“零成本”化解买卖合同纠纷,成功为该企业留住了一笔百万订单。

  2019年,A公司与雁门口镇某企业签订了一份260万元的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A公司随即支付了100万元货款。而该企业在陆续交付了价值16万余元的货物后停止供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A公司诉至雁门口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某企业返还货款83万余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汪烊立即翻阅该企业的档案与走访台账。受疫情影响,该企业生产经营较困难,经研判存在合同违约风险,已被法庭列为重点跟踪服务对象。

  翻阅资料后,汪烊意识到如果一判了之,很可能出现“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的情况。若因无力偿还债务导致停工停产,既不利于某企业自身发展,也不利于A公司兑现胜诉权益,汪烊明确了“优先调解”的思路。

  承办法官分别与两家企业进行“背靠背”沟通,在沟通中,了解到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沟通不畅,在付款方式上存在分歧。于是,承办法官站在企业角度,为双方详细分析了诉讼风险、阐明利弊,并表示该企业目前仍具备生产能力,建议双方继续履行合同。通过法庭搭建的调解平台,双方积极磋商、耐心沟通、消弭分歧,最终达成继续履行100万元产品购销合同的初步意见:该企业分期交付货物,于10月底交付完毕,逾期则退还剩余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为了打消A公司关于后续履约的顾虑,雁门口法庭引导两家企业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当即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法律文书。

  “司法确认能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效率高、可执行,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也给双方当事人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利于后续合同的继续履行”。至此,一件涉企纠纷“零成本”化解,百万订单最终得以“再续前缘”。

  法律判决绝非机械办案。对于涉企案件,京山法院坚持从盘活市场的角度出发,灵活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手段,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厚植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沃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王静【打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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