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张媛、郭树莉) 1月13日,从京山市获悉,自湖北省分时电价政策实施以来,京山市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引导工商企业合理错峰用电,改变了白天生产电费更高的惯例,让企业在白天正常生产时享受低价电和平价电。
“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白天低谷时段的电价尤为引人注目。”湖北京兰水泥集团相关负责人说,“以前9:00至15:00是用电高峰时段,电费高,而现在这6个小时内可享受4小时平段和2小时低谷两档不同的电价。把生产订单安排在白天大大节约了用电成本,给我们这些用电大户带来了实惠和便利。”从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永兴厂区)电量电费情况来看,新政策下缴纳电费同比下降22.7%。
目前,京山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约770家工商业用户正执行分时新电价政策,大部分企业能根据政策调整生产班次,减少尖峰时段的用电量。分时电价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工商企业优化生产,将用电负荷向白天转移,降低了白天的用电成本,适应了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的新形势,促进了新能源的有效消纳和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了“保供、降本、促消纳”三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