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京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原京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转任为京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任期不变。
曾祥富依法转任为京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郑登辉、吴宏潮、蒋彬、雷云安、戴华、刘伯勇依法转任为京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济生、田玉斌、付直波、成丽平、朱玲、朱爱民、刘锡芳、杨托、杨华斌、李其祥、张华、张全新、张廷均、易平松、罗贤旭、胡艳玲、姜传斌、黄山花、曹祖刚、龚黎勇、庹大明、董少武、曾德文、曾德华、曾德胜、戴峰依法转任为京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二、原京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转任为京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任期不变。
魏明超依法转任为京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郭志祥、钱先斌、易红梅、郭剑林、胡志强、杨剑依法转任为京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三、原京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转任为京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任期不变。
陈俊锋依法转任为京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四、原京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转任为京山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不变。
王宽军依法转任为京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五、原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转任为京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期不变。
肖军依法转任为京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原京山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更名为京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相应整体转任。委员会及相关人员的任期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京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