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时间
(一)公办学校
1.网上登记时间:6月5日—6月26日(家长在微信公众号“京山教育”上扫描二维码链接或登录网址:https://w.101.com/e2MFJb进入“京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网上提交操作有误,以现场审核时提交的资料为准,不需重复提交)。
2.现场审核资料时间:7月1日—7月5日(每名学生具体现场审核时间由网上登记的序号确定)。
(二)民办学校
7月1日—7月2日,有就读京山外校意向的七年级新生(含城区小学毕业生)到京山外校报名登记。
二、现场审核资料地点
(一)公办学校:新市一中(西门)
(二)民办学校:京山外校(南门)
三、登记对象
(一)新生
1.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城区幼儿园以外的年满六周岁幼儿(市教育局已经统一组织核查了以下幼儿园年满六周岁幼儿基本信息,不再需要登记,包括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总园、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三角洲园区、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汪林岗园区、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联投园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城中路园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文峰园区、京山小学乐滋幼儿园、新市一小小蓓蕾幼儿园、新市二小绿贝儿幼儿园、聪明屋幼儿园、聪明屋明星幼儿园、新阳幼儿园、启明星幼儿园、惠水幼儿园、伟才幼儿园、毓秀学城幼儿园、金色摇篮幼儿园、英才幼儿园),未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要求到城区入学的幼儿。
2.初中七年级新生:在城区小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市教育局已经统一组织核查了以下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不再需要登记,包括实验小学、京源实验学校、京山小学、绀弩小学、新市一小、新市二小)。
(二)转学
1.2—6年级:城区小学以外的小学在校生。
2.8—9年级:城区初中以外的初中在校生。
四、登记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公办学校
满足以下5种类别之一的,均可登记:第一类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与其父母一方一起,下同)且其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第二类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第三类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京山市城区外,其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第四类为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但在城区行政、事业、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须在城区)工作的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第五类为政策优待对象子女。所需资料详见下表:
(二)民办学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登记: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在2023年12月31日前迁入京山市域内的;
2.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京山市城区的。
民办学校登记所需资料:
1.适龄儿童所在的全家人户口簿;
2.监护人在京山市城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
3.适龄儿童小学毕业证;
4.适龄儿童近期一寸登记照两张。
五、入学对应和录取告知
(一)公办学校入学对应
1.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对应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根据登记审核信息结合学校招生计划,从第一类到第三类按照学区范围划入相应的片区学校,第四、五类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对未满6周岁要求在城区入学的儿童,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城区小学入读。
2.转学学生对应
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八至九年级的转学学生实行调剂转入,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录取告知
登记公办学校的城区外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家长应于8月26日至27日在新市一中(西门)领取入学通知书后到相应学校入学;转学学生由提交资料时的工作人员告知分配结果后到指定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登记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招生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民办学校通知和发布。
咨询电话:0724-7224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