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市委编委关于撤销12个镇建设局(分局)的通知》(京编文〔2024]21号),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将京山市曹武建设分局、罗店建设分局、宋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坪坝建设分局、三阳建设分局、绿林建设分局、杨集建设分局、孙桥建设分局、石龙建设分局、永隆建设分局、雁门口建设分局和钱场建设分局,共12个镇建设局(分局)进行注销,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8月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