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鞭工作的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京山城区禁鞭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京山城区禁鞭区范围调整为:京山城区(含新市街道、永兴街道、温泉街道)东起老柳河路,西至新市街道四岭村、园艺场(含四岭村、白谷洞村、园艺场范围),北起G347国道(北环线),南包含温泉街道整个辖区(水峡口村环湖路以南范围除外)。
二、在“禁鞭区”外的G347国道沿线新市街道、永兴街道所属白谷洞村、洪泉村、胜利村、八里途村、城畈村、京源村、观音岩村、群光村的村公墓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取消莲山网红村、白谷洞村2个临时焰火集中燃放点。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京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