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网站公告 >
巡察公告
来源:京山市委巡察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1    【字体: 】      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将于2026年1月20日至3月25日分别开展编外人员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医保基金管理、物业服务机动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信访举报渠道,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编外人员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医保基金管理、物业服务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编外人员管理):0724-7333605,jsxcz201702@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高标准农田建设):0724-7333376,jsxcz04@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医保基金管理):0724-7333469,jsxcz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物业服务):0724-7333090,jsxcz05@163.com。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信访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

图片2

京山市委巡察办

2026年1月20日

编辑: 滕腾【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关注京山市全媒体矩阵

默认标题__2025-01-26+09_47_50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中国长安网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101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742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