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镇区快讯 > 曹武镇 >
曹武司法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02    【字体: 】      0

近日,曹武司法所启动“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上街普法、进村讲座、特殊群体专项教育等多元形式,在全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在集镇主干道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咨询点,并深入周边商铺,向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单页、普法手册 200 余份,重点围绕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侵权责任等民生相关内容,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10 余人次,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 “家门口”。

针对农村基层法治需求,司法所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以通俗语言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土地流转、邻里纠纷、赡养抚养等常见问题的法律规定与处理方式,现场互动踊跃,有效提升了村(社区)干部及群众的法治意识与依法办事能力。

此外,该所还面向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集中教育,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剖析、讨论交流等形式,引导其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回归社会的法律素养与信心。

此次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务实,进一步扩大了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曹武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聚焦群众日常法律需求,不断丰富普法形式、优化宣传内容,让法律知识更接地气、更入人心,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基层和谐稳定与群众幸福生活。

(徐婧)

编辑: 滕腾【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关注京山市全媒体矩阵

默认标题__2025-01-26+09_47_50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中国长安网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101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742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