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镇区快讯 > 新市街道 >
新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依法取缔“马路市场”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马玉才   发布时间:2024-04-11    【字体: 】      0

近日,针对京山市人民医院对面中央广场前部分流动摊贩在消防通道处占道经营,销售大量无证无照“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现象,新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中心本着教育引导、文明执法原则,坚持疏导结合,对在此地经营的流动摊贩一一进行劝导。通过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对市容市貌的影响以及在消防通道处引起的安全隐患,取得了经营者的理解与支持,主动配合到广场商圈内经营。对少部分不听劝阻的流动摊贩,执法人员从每日早上7点开始,采取多频次巡查值守、午间夜间重点管控等措施,展开全天候执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月10日上午,新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与市卫健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市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中央广场周边开展无证无照、占道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发现,该区域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已得到有效改善。

下一步,新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针对该重点区域和高发点位开展常态化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保障人民医院周边经营和环境秩序。(马玉才)

编辑: 【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关注京山市全媒体矩阵

默认标题__2025-01-26+09_47_50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101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