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新市街道新市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案件。
据了解,杨某为一建设项目分包工程施工队雇佣的员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做饭和清洁工作。7月26日,外出上厕所(公厕)期间突发疾病,后因抢救无效死亡。该项目由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京山分公司承建,并将其中某特定施工工程转包至武汉某装饰有限公司,后该装饰有限公司将此工程交由死者杨某所在施工队实际开展施工。
事件发生当晚,当事人前往新市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分别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了基本事实,死者杨某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分别与案件利害关系人进行多次会谈,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明确主要争议焦点,厘清各方补偿责任。历时三天三夜,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之下,各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当场给付补偿款。
8月1日,当事人建设公司再次前往新市司法所表达感谢,并送上锦旗。本次事件的及时化解,使建设工程施工回归正轨,成功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为京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次贡献了力量。新市司法所将继续秉持“调处矛盾、调顺民心、调出和谐、调稳根基”的工作理念,用专业的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谭敏 李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