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远水不解近渴,远亲不如近邻”,永漋镇村民常某与熊某相邻而居,和睦相处数十年。去年,常某在离熊某家不远的自家菜地搭建了茅厕之后,双方关系日渐紧张。
近日,熊某称,常某搭建的茅厕与自己房屋正门挨得非常近,影响到自家的生活。为此熊某多次找常某要求其拆除茅厕。常某认为这是自己的菜园,爱搭什么就搭什么。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矛盾不断升级,因此引发口角和肢体冲突。
双方随后向永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村委会、镇(村)法律顾问一起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了解菜地茅厕及周边情况。随后掌握双方争议的矛盾点,并从情理、法律等多方面对当事人释法析理,从邻里乡情入手,做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调解员劝导常某说,“虽然菜地是你的,但是你们两家在法律上是相邻关系,那么你的行为虽然在自己的范围内,但也不能影响邻居的利益或者生活。如果影响了,那么就要纠正,你打伤熊某,也要赔偿他的损失。”同时劝导熊某,看在多年邻里情分上,考虑到常某经济状况较差,主动降低赔付金额。
经调解,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书,约定常某赔付熊某医疗损失9000元,并在一周内拆除茅厕,熊某表示谅解,出具谅解书。
最终,双方互让互谅握手言和,这场纠缠了近一年的矛盾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杨杰 杜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