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敢于冲锋陷阵的党员干部因为受到不实举报而深受打击,干事创业积极性明显受到了影响。为他们进行澄清正名不仅是鼓励他们继续奋斗,而且也是对他们辛苦付出的认可。”近日,京山市永漋镇纪委对发生在的该镇杨家峰村的一起失实举报村支部书记为他人违规办理土地证的事实进行了公开澄清正名。澄清会上,镇纪委书记李辰燃表示,澄清正名的目的就是要为实干者撑腰鼓劲,对诬告者亮剑警示,帮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村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近年来,京山市纪委监委在调研走访中发现,长期以来,一些想干事、敢干事的党员干部,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受到不实举报,干事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产生消极情绪,部分人心态逐渐由“拓荒者”向“守城人”转变,这一现象尤其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相当程度的存在。针对这一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存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一边积极主动做思想工作,鼓励干部无须担心,继续奋勇冲锋,一边对近年来办结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逐一分析研判,从中筛选出一批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办结件以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澄清正名。
为实现澄清正名工作常态长效化,京山市纪委监委从建立健全制度方面着手,研究制定《京山市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从澄清范围、适用情形、澄清内容、实施程序、澄清方式等多个方面对如何开展澄清正名成果运用提出了具体措施。今年5月,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委等相关承办部门,集中开展澄清正名。同时,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落地,从问题线索受理、办理、处理等各个环节对干部进行保护,并对受处分干部做好回访教育。
“对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下一步,我们还将对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进行研判和调度,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建设“四个新京山”保驾护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5月20日,京山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今年已为1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营造出全市上下干事创业、共谋发展的浓厚氛围。(苏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