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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鸣 胡文洛   发布时间:2023-07-27    【字体: 】      

7月27日,市优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京山办事处、中国银保监会荆门监管分局京山监管组联合召开全市金融机构优化财产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等10家金融机构参加会议。

会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取消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制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通知》。会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电子证照的应用,说明了注销抵押业务中取消抵押盖章、取消纸质材料的传送、银行前置受理等情况,介绍了电子证照的数据开发和技术等情况。

据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抵押登记或预告登记(含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办结后,原则上只颁发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制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确需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京山办事处可到市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通过自助打印终端获取。

此项政策的落实,实现了企业、群众办理登记“零跑趟”,节省了领取纸质证照产生的工本费,减少了因纸质证照遗失、损毁带来的不便,提高了抵押权人审批放款效率,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充分享受到不动产登记改革的红利。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和人员集成,逐步扩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和证书使用范围,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切实便民利企。(张鸣 胡文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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