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专题专栏 > 党纪学习教育 >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党员干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的处分规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0    【字体: 】      0

图片

党员干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的处分规定

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其原有的职权还会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产生影响或者发挥作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旨在堵住政商“旋转门”、期权式腐败等漏洞,强调党员干部离开岗位后,对其不能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要求仍然一以贯之。

1. 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的,给予相应处分;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的,给予相应处分。

离职,是指因辞去公职、被辞退、被开除公职等原因离开公职岗位。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所有企业在内。从业的禁止范围,是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营利活动的禁止范围,是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

2023年修订《条例》,扩大了本条第一款适用主体的范围,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干部,还扩大了离岗后禁止违规从业的范围,新增“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作为禁业范围。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的主体,仍是“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一般不构成该违纪行为。

2. 离岗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给予相应处分;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对党员干部给予相应处分。

所获利益、收受的财物,与党员干部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之间,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均属于党员干部违纪所得。

需要留意的是,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行为,如果违反法律涉嫌犯罪的,依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追究党纪责任;构不成犯罪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追究党纪责任。

监督执纪过程中,应当注意查明党员干部对“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是否知情问题。如知情,且系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行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其行为构不成犯罪的,或者其对“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不知情的,相应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党纪责任。

本条系2023年修订时新增的条款,但并非新增的违纪行为,如此类行为发生在2024年1月1日前的,可以根据“从旧兼从轻”的规定,相应依照2018年《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关于廉洁纪律兜底条款等规定,追究党纪责任。

编辑: 杨清辰【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关注京山市全媒体矩阵

默认标题__2025-01-26+09_47_50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101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