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郑娟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年来,京山法院扎实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大局,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高水平的平安京山、法治京山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全力服务大局发展,法院大有可为、理应有为、必有所为。在思想破冰、服务提效、发展突围方面,法院要找准切入点,结合具体职能,从四个方面着手: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全过程,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刻领会蕴含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实践品格和担当精神,依法正确履职,始终把法院事业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要坚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个个“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要坚守公平正义底线,端正司法理念、严格依法办案、强化监督管理、敢于自我革命,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上下功夫。办案质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司法公正最终落脚点。要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方法,继续抓好发改案件评查,做好经验总结和教育培训,拉紧案件质量红线。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放权不能放松管理。要全面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类案同判。要持续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在现在基础上不断探索和改进,做到“繁”出质量,“简”出效率。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好裁判说理,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把抽象的法律公正体现到具体的个案公正中,切实以公正裁判诠释公平正义、树立价值导向、引领行为规范。
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历史使命,更是责任担当。法治是培育营商环境的重要土壤,也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要切实把自身摆进去,把具体工作摆进去,找准点、定好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京山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贡献法院力量。要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把评估工作做在前面、落到实处。要主动提供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企业家座谈会、企业开放日活动等,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市场活力,维护交易安全,弘扬诚信守信,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在“为谁司法”的问题上毫不动摇地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用好用活“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平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诉源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更有实效。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参与调解、听庭评议等,把群众的真切感受和实际评价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改进指南。
新时代新征程,京山法院要始终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强化“赶考”意识,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