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专题专栏 > 今日辟谣 >
“乌鲁木齐二工古墓被挖开”系谣言——今日辟谣(2026年1月28日)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8    【字体: 】      0
图片

2026年1月28日

图片
 谣 言  新疆乌鲁木齐二工古墓被挖开
真相:近日,网络流传乌鲁木齐“文保单位二工古墓被挖开”“二工古墓2007年列入市级文保名单,游客扎堆打卡开直播,坟头插满自拍杆,贡品当道具”“二工古墓是汉晋墓葬群,市里挂了保护牌”等信息,引发关注。经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网信办联合当地文旅、民政、建设等部门核实,以上信息不实。
网民所述“二工古墓”位于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71号,于清朝乾隆年间启用,是1977年重新修建的墓地,并非经过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不是“市级文保单位”,无文物在此保存。同时,目前该墓区保存完好,正常接待群众祭拜,未发生任何施工破坏情况,也不存在“游客打卡开直播”现象。(来源:“新疆网络辟谣”微信公众号)
图片

 科 普  什么情况能启动“空中120”?

详情:近日,一名男性遭遇严重车祸,被送至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因其病情危重,经救治和协商,青岛市急救中心决定在其生命体征趋于稳定、具备转运条件时,启动航空医疗救援。最终,“空中120”仅用15分钟便将患者安全送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针对网友关心的什么情况才能启动“空中120”等疑问,青岛市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进行解答。

什么是航空医疗救援?

指借助航空器(一般指医疗直升机),将救援力量、药品器材等快速转运到现场,对患者实施及时有效救治和转运;或在医疗监护下,将危重伤病员快速运至距离较远的、有救治能力的医院接受进一步救治的救援方式。

哪些患者适合申请直升机急救?

一是地面120不能到达的特殊地区患者;二是需要紧急长途转运的患者。患者提出直升机急救的申请后,专家组进行评估,通过后方可实施。

如何申请航空医疗救援?

如需急救,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提出航空医疗救援的诉求。

呼叫救援后,多久可以起飞?

在发生紧急状况经评估需要直升机救援时,若符合适航条件,医疗主管部门和军民航的管制部门遵循生命救助黄金时间原则,一般会审批通过让直升机约在15-30分钟内起飞。       

由于“空中120”需要满足基本的直升机起降条件,且并非覆盖所有地区。具体情况还要以当地实际为准。(来源:青岛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图片

 通 报  合肥警方公布3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详情: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3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孙某某编造“董铺水库灭绝性捕捞”网络谣言案

2025年12月,网民孙某某(男,30岁)为博取关注,在某自媒体平台发布“合肥董铺水库灭绝性捕捞,管理处主任让自家亲戚中标”谣言帖文,引发网民对合肥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担忧。经核查,孙某某为博取关注,编造该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陈某某编造“某上市企业老板减持跑路”网络谣言案

2025年12月,网民陈某某(男,35岁)在某知名投资网站股吧发布“合肥某上市企业老板减持跑路、快完了、无止境阴跌”等谣言信息。经核实,该企业正常运营。陈某某为获取流量,编造谣言,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万某编造“巢湖发生命案”网络谣言案

2025年12月,网民万某(女,44岁)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巢湖某小区发生命案”谣言信息。经核实,万某为了在网上吸引流量、博得眼球,编造与事实不符的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来源:“合肥网警”微信公众号) 

 通 报  为“涨粉”散布包钢爆炸谣言,两网民被依法处罚!

详情:近日,针对内蒙古包钢板材厂爆炸事故,有网民散布所谓内部通话录音、编造夸大伤亡人数等不实信息,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现再次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某某在短视频平台传播不实信息

2026年1月24日,网民王某某为博眼球、涨粉丝,在某短视频平台传播所谓包钢内部录音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欧某某在社交平台杜撰、编造伤亡人数

2026年1月21日,网民欧某某为博眼球、涨粉丝,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称“说死了三十几个”。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欧某某予以行政罚款。(来源:“内蒙古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 陈磊【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关注京山市全媒体矩阵

默认标题__2025-01-26+09_47_50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中国长安网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101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742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