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专题专栏 > 域外关注 >
近期,请谨慎购买或接收进口物品!
来源:荆门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5    【字体: 】      
为有效防范新冠病毒疫情通过进口物品传播的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4月15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温馨提示:近期,请广大市民朋友谨慎购买或接收进口物品,非必要不购买、不转销进口物品。

有关提示如下:

选购进口食品时(含水果、海产品等)。
应正确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进口食品及包装表面;食用水果时应彻底清洗消杀,海产品煮熟煮透,降低感染风险。

选购进口商品时(含服装、饰品、皮包、鞋和化妆品等)。
应正确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进口商品及外包装表面;对进口商品及时消杀,并及时清洁手部。

收取国际邮件快件时。
做好静置,在收到国际邮件快件后,于通风处静置7天以上再拆包装;做好个人防护,拆件时请戴好口罩、一次性手套,尽量在户外进行,室内拆件时注意开窗通风;对拆开包装后的物品及时消杀,并及时清洁手部。对内外包装箱(袋)进行消毒后再丢弃。

做好健康监测。
在接触进口物品后,身体如有不适,请及时检测。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养成多通风、勤洗手、常消毒、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车站、宾馆、商超、影院、网吧、学校、景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及时报备进口物品情况(含进口食品、商品等)。
经营进口物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要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物品的进货和消杀情况。

请关注官方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如发现进口物品相关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热线,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打印】 【关闭窗口】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关注京山市全媒体矩阵

默认标题__2025-01-26+09_47_50


   热点资讯
 

       中国·京山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今日京山新闻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京山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在稿件开头注明“据今日京山新闻网消息:(记者:XXX)”,所有转载的图片还需注明“记者:XXX 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含有少量的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央视网    央广网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光明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中文网    新华湖北   
地方频道: 荆楚网    荆门新闻网    钟祥新闻网    天门网    随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    孝感网    三峡新闻网    鄂州新闻网    黄冈新闻网   
                    
中共京山市委、京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瑞安科技
本站所刊登的今日京山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京山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线索\短视频征集,请发送至3768727009@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6210101 举报邮箱:jssrmtzxxmt@163.com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7026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00047
鄂新网备:1009-0009 | 公安备案编号:42082102000001 鄂ICP备16000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