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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记住“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
来源:浙江应急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31    【字体: 】      

“十必须”

1.必须保证厂房消防审验合格。

2.必须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3.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开展每日安全巡查。

6.必须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

7.必须安装联动逃生警铃。

8.必须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

9.必须组织联合应急演练。

10.必须清退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

“十不准”

1.不准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使用功能。

2.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断、装修装饰。

3.不准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宿舍。

4.不准在厂房外窗设置铁栅栏、防盗网。

5.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不准违规分租转租厂房。

7.不准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

8.不准乱堆乱放危险化学品。

9.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10.不准违规充停电动车。

“十必会”

1.会第一时间报火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自救逃生。

5.会使用联动逃生警铃、逃生装备。

6.会按规程安全操作。

7.会排查岗位事故隐患。

8.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会举报重大事故隐患。

10.会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编辑: 杨清辰【打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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