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检验检察为民初心的“试金石”。近年来,荆门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化解信访矛盾作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切入口,以入驻综治中心为载体,开展包括“下沉式”化解矛盾、机制完善促规范运行、务实履职促“事心双解”等系列工作,持续擦亮“荆心办”检察文化品牌。
“荆心办”取“精心办”谐音,践行“精诚为民的初心使命、精益求精的价值追求、精进有为的职业精神”的价值理念,引领着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件群众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上架起维护稳定、促进法治、保障善治的“幸福通路”,让每份权益有保障,每个难题有解法。

“一根针”扎进基层
“万条线”串起民生
以往,群众信访诉求常涉及多个部门,程序繁琐耗时长。荆门市检察院转变思路,主动到基层服务群众。
2023年8月,全市两级检察院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全面入驻基层综治中心,选派资深检察官组成检察工作室团队,让检察力量更深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检察官在综治中心进行现场调解
如何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成为检察机关入驻后的“必答题”。检察工作室团队灵活运用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巡回驻点等方式,深度融入大调解格局。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检察工作室团队先后探索建立了“检察+金牌调解员”诉前调解、“检察+工会”劳动纠纷处置及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多元参与矛盾化解机制,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不断丰富“荆心办”检察文化品牌内涵。
2024年,东宝区村民唐某某通过综治中心向荆门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发现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的决定。
案件办结,但事未了,人未和。对于虽不属于检察监督范围但仍有主动履职空间的案件,检察官坚持多想一步、多做一层。调查后发现,唐某某确属因案致残、致贫,不仅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拿到任何经济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检察官随即指导东宝区检察院联合民政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最终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回归正常生活。该案正是荆门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多元联动,将多年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检察官“入镇通村”延伸检察服务
这场入驻综治中心的“东风”,更是推动检察专业力量“入镇通村”,创新打造出“莫愁检察工作室”“乡村微检察”等“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让服务离群众更进一步。
如我在诉,念兹在兹。“荆心办”检察文化品牌创建以来,全市先后有10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事例,8项工作措施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两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发言,两项工作机制获评荆门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1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优秀个人。
窗口前移
攻坚啃下“硬骨头”
入驻综治中心,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实践,是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需要检察机关全方位深度参与。
荆门检察机关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开展下基层接访解民忧,整合各方资源,搭建工作机制,确保入驻后的各项工作迅速规范运行起来。

荆门市检察院入驻综治中心
矛盾化解,关键在“心”。2023年9月,检察工作室窗口接待了一位带着厚厚控告资料的老人。带班检察长接访后,迅速了解到老人因不服儿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入狱,多次信访。
考虑到案情复杂程度、信访舆情风险,检察长决定组建专班并担任主办检察官对原案全面核查。确认原案无误后,为化解老人“法结”“心结”,检察长邀请律师、省市两级人大代表,以及村支书进行“上门听证”。
随后,在监狱听取信访老人的儿子对其父申诉的意见,协调监狱依法依规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和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扶工作。
当检察长向老人转达其子真诚悔罪及对出狱后生活打算,并对老人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后,老人最终放下执念,息诉罢访。

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宏(左二)接待信访群众
据悉,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领导包案典型案例”。
有了院领导的参与,入驻工作在外部资源整合、内部力量调度等方面高速运转起来。
对外,荆门市检察院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检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快速审核反馈、派单专业、接单及时的涉检信访处置闭环,推进落实检察机关常态化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处理涉检事项,为入驻工作规范化运行提供支撑。
对内,制定《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指引》,细化入驻模式、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期限,打造全链条工作闭环。
用心履职
守护“她”权益
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构建上下一体、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矛盾化解格局,是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后办理好涉检信访案件的用心之举。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中,王大姐虽然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但因举证困难,法院未支持其经济补偿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
上诉、再审申请接连被驳回后,王大姐前往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寻求帮助。受理该案后,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敏锐发现,虽然一审、二审均未支持其诉求,但根据《民法典》,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遂将案件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办理。
民事检察部检察官王小云讲述1088条办案故事
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通过询问申诉人子女、邻居,深入走访其原工作单位调查核实,最终找到关键证据,并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2024年12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后,作出再审判决,判令其夫李某支付王大姐相应的经济补偿。
2025年,该案例成功入选最高检第四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同年5月,检察官在最高检“‘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上讲述此案,引发广泛认同。
数据赋能
法律监督“未”爱护航
入驻综治中心以来,荆门检察机关不仅依托综治中心平台,精心、尽心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更注重在履职中开展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规范,从源头上减少因案致访发生。
2023年8月31日,荆门市检察院推动综治网格平台数据向检察机关开放,实现矛调案件、重点人员信息、人房信息、未成年人信息等数据共享。

荆门市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
矛盾化解,“早”字为先。2024年4月,所辖京山市检察院从综治平台发现,涉毒人员冯某、刘某或因吸毒在强制戒毒,或因贩毒即将被判入狱,家中五个未成年子女陷入无人照管的困境。
随后,京山市检察院支持居委会提起撤销冯某、刘某监护权之诉,确定京山市救助管理站作为其中3名不满十岁儿童的监护人,并尊重另外两名已满10周岁儿童的意见,确定由冯某的父亲、刘某的奶奶抚养照顾。
另一方面,京山市检察院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帮助5名未成年人逐步走出阴霾、回归校园。
此案充分利用数据赋能,实现了检察机关对苗头性问题预警预判、综合研判,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借助共享的综治平台数据,荆门检察机关运用自主研发的未成年人帮教维权、非羁押人员监管等平台,发现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矫正脱管漏管、支持起诉等线索。
对综治中心受理的涉检信访案件,荆门检察机关实行反向审视全覆盖,发现检察办案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以制发纠正或改进工作意见函的方式,督促纠正错误、补正瑕疵,提高自身监督质效。


荆门市检察院通过打造“荆心办”检察文化品牌,将信访窗口前移、力量下沉、服务延伸。在综治中心这一社会治理的“枢纽站”中,“荆心办”以检察履职的“一根针”,穿起了多元解纷、源头预防、基层善治的“万条线”,不仅化解了群众的“法结”与“心结”,也为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