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湖北省价格条例》以及《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规定,京山市发改局拟定于2021年9月底召开京山市城区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和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相关规定,本次京山市城区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和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按制定局部地区执行的价格相关听证程序拟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其中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构成。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和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推荐产生。自愿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实行随机选取;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差额部份由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推荐产生。
2、其他参加人由京山市发改局委托行业组织及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对定调价项目情况有所了解。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人员,请于9月20日前(休息日除外),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京山市发改局价格管理股报名,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京山市新市镇东门路35号市发改局二楼203室。
报名电话:0724-6218276
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特此公告
附件:
京山市发改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