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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近日,市发改局、生态环境京山分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京山市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出,对纳入城镇公共管网并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排污企业,将分步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收费。环保信用评价所涉及的污水排放的大户和重点污染企业将率先执行该政策。

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将以我市环保部门评定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为依据,共划分绿标、红标、黑标、普通四个等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绿标的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现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基础上减收10%;红标、黑标分别加收30%、50%;普通等级执行现行标准不变。

该政策实施后,可增强全市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张媛)

(责任编辑:杨清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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