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多举措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时间:2023-11-16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为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下称《经办条例》)全面有效落实,市医保局通过三项举措,进一步提升经办工作规范和标准,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开展培训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对《经办条例》进行解读与培训,牢牢树立法治观念,切实提升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与水平;依托“练兵比武”小程序学习《经办条例》,安排专人督办学习进度,并进行闭卷考试,对学习成果进行测验。 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解读条例。市医保局成立工作小组,线下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宣传解读《经办条例》的政策和规定,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官方网站、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充分解读政策,广泛宣传《经办条例》的主要内容,加深群众对医保经办条例的理解,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法可依。 完善体系建设,推动条例落地。建优建强“1+15+N”服务体系,以京山市医保服务中心为轴心,辐射15个镇(街道)和389个村(社区);推进服务下沉,将医保29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层级调整至乡镇(街道),12个事项办理层级调整为村(社区)代收代办;拓展经办服务网点,依托村委会办公点、卫生室和药店等提供医保服务,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李惠) (责任编辑:杨清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