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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把好“三关”提高“两定”机构管理效能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严把“准入关、服务关、监管关”,全面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效能。截至目前,全市已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70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家、定点零售药店144家。

据悉,对于定点医药机构的准入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2〕75号)和《荆门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试行)》(荆医保发〔2022〕14号)规定引入竞争、择优定点,确保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合规性,并执行自愿申报、资质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查验、结果公示等程序,确保群众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拟新增的定点医药机构人员资质、场所设置、合规经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截至11月底,共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0家。

该局严格按照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全市两定医药机构,要求定点医药机构明确自身职责,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协议内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定期开展医保信息化管理操作、医保政策、基金监管、协议管理等培训,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续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协议履约。2024年初,共有144家药店续签医保协议。

为把好两定机构“监管关”,市医保局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稽核监管,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监管、飞行检查、举报奖励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将协议动态管理与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相结合,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做到规范诊疗、不触红线、不越底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定点医药机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医保咨询和监督电话,维护好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李明、李惠)

(责任编辑:陈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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