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举措”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时间:2022-12-13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京山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确保总量只减不增,逐年减少控制在5%以上。 经费管理制度化。近年来,该市先后出台了《京山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京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京山市财政局也相继出台了京山市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京山市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山市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为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规范。 预算编制精细化。京山市财政局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预算约束,坚决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源头上加强监管,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部门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等费用,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对于设备购置、基建维修等支出要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于30万元以上的建设类、修缮类和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类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经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询价方能纳入预算。 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规范化管理,以公开增强预决算透明度,做到“三公”经费公开与部门预决算公开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按“统一口径、统一时间、同一内容、同一方式”的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动态监管常态化。认真履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责,该市财政局坚持每季度对全市377个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支出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将分析季度报表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以便动态掌握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定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黄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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