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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完成社会救助资金提标补发工作

6月来,市财政部门按照《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荆政办函〔2022〕11号)文件精神及时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强化工作督导,加快资金拨付,补发4至5月提标资金60余万元,发放6月社会救助资金600余万元,惠及全市1.2万余人。

据悉,在受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和财政运行压力重重的情况下,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进城乡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京山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工作,保障好、管理好困难群众的“保命钱”,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王倩文)

(责任编辑: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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