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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全面落实政采预付款政策

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京山市财政局关于更新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提高预留份额等政策是优化政府领域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较低、支付不及时等问题,鼓励全市各预算单位在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中小企业活力,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据悉,今年一季度,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近2亿元,节约资金约1千万元,实现政府采购质效“双提升”。下一步,该局将推动政府采购从“流程优化”向“生态重构”跃升,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王清青)

(责任编辑:余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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