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零容忍 增殖放流作补偿
时间:2024-01-26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1月25日,市民吴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活动在惠亭水库举行。在执法人员和志愿者的见证下,由其购买的1600余斤近万尾鱼苗在惠亭水库开心岛被放流。 “我对自己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深感后悔,希望广大朋友引以为戒。”经过行政执法部门的教育后,非法捕鱼者吴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2023年6月,吴某某在惠亭水库进行非法捕捞时被京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检察机关协调,吴某某自愿与京山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达成协议,以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次增殖放流是我院坚持以‘办案’抓‘保护’,督促修复生态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助力生态京山建设的生动实践。”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红波介绍。 “这次活动能够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是一堂生动的环境保护公益宣传课。”京山市人大代表、荆门市人民监督员黄蓉对这次活动深有体会。 据悉,2023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中队共办理各类涉渔业案件14件;共查处电力捕鱼案3件、违规垂钓案1件、非法捕捞案9件、移交司法机关1件,投肥(粪)养殖22件,全年共查处案件37件。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渔业资源。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杨传熙表示,坚决打击在保护区范围内的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全媒体记者 胡冰清 实习记者 罗敏彰 实习生 张翼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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